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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找房产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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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找房产律师打官司。范俊峰律师,中共党员,民商法法学硕士,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栏目特邀嘉宾律师,上海著名拆迁律师。范俊峰律师多年从事各类拆迁纠纷案件处理,有着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先后代理多起沪上重大房地产或群体性房产纠纷案件,成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业内和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范俊峰律师专研于动拆迁纠纷案件,截至目前,已经处理二百多件该类案件,有着大量的法院胜诉判决。范俊峰律师在私房拆迁、公房拆迁、厂房拆迁、商铺拆迁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排除困难,成功的维护当事人权利。作为一名党员律师,范俊峰律师尊崇诚信服务,严守职业道德,以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深得客户信赖。

  房产拍卖底价和起拍价确定   拍卖底价确定的主要依据是:   (1)卖标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报告应该由具有资质和经验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   (2)双方对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加以分析。这些因素的分析对确定房地产拍卖标的的底价、起拍价和加价幅度也是有益的;   (3)拍卖行的经验;   (4)在与委托人共同对估价报告和各种因素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并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拍卖底价和起拍价。

  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②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③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④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⑤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手房验收特别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核实房屋产权情况   1、使用性质   2、小心福利房   3、产权所有人   4、房屋状态   5、使用期限   二、了解历史情况   了解原房主售卖房屋的原因,以及房屋在以往的使用历史中出现的问题,排除因房屋老化或违章建筑等房屋的出售。   三、房屋验收   1、建筑结构验收   2、重点项目   3、装修验收   4、设备情况   5、市政配套设施   a、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b、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尴尬,户内外电线是否老化;   c、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台的节目观察;   d、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了天然气;   e、是否有供暖;   6、小区环境和物业情况   四、物业交割   核实费用缴纳情况,查看缴费单据包括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网费、电话费等是否结清,并至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更名,不影响后续费用缴纳。   五、房屋过户手续   1、拟定合同   2、办理过户   3、拿钥匙   4、确定户口迁出

找房产律师打官司

房产中介的欺诈手段包括哪些 1、骗取房屋租金。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2、巨额差价。 不法中介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3、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 这个骗局中的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该公司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 4、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1)“看房费”。这个骗局的过程是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由甲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房子”(当然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甲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2)“信息费”。所谓信息费是租房人与中介公司在租赁代理费用上达不成一致时,中介公司会提出优惠方式,即租房人交纳为数不多的一笔费用后,一般为300-500元,中介公司会为租房人提供若干条房源信息,由租房人自己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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